一文教你如何巧用快速通道申请美国专利
作 者 | 盖敏强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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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4年4月15日,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将第一个使用CRISPR/Cas系统来编辑真核基因组的专利授予了麻省理工学院博德研究所核心研究员张锋。值得注意的是,该专利使用了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在张锋递交申请6个月后就被授予了专利权。
CRISPR原本是细菌抵御病毒感染的免疫体系。之前人们利用这个系统建立了基因编辑复合体,这个复合体包括Cas9酶和引导RNA。引导RNA结合到基因组的特定序列,告诉Cas9在哪里进行剪切。近两年来,Cas9工具被广泛用于关闭或替换基因,而张锋等人这次成功将它改造来启动基因。
然而,实际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化学与分子和细胞生物学系的Jennifer Doudna,以及当前任职于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感染研究中心的Emmanuelle Charpentier提交专利申请要比张锋早了7个月。纽约法学院的Jacob Sherkow说:“我认为如果张锋没有通过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处理他的申请,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会将它标记为与Doudna早些时候的申请存在冲突。”
2015年4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申请启动干预程序,重新审核CRISPR相关专利的归属。2016年1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这一请求得到通过。
由此,专利快速审查通道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是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怎么使用来使得我们的技术尽快被授予美国专利得以保护,尤其是产业应用背景较强的基础专利,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国申请专利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从提交专利申请至最初审查平均要历经22个月的时间,化学、医学和生物技术领域的专利审查时间更长。近些年来,为了加快审查,美国专利局推出了一系列加快审查程序,包括专利审查高速路、加速审查、优先审查等。另外,在一般的申请程序中,会晤审查员也会加快授权。本文下面逐一介绍这些程序。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国内很多公司选择在中国先申请专利,然后通过巴黎公约或专利合作条约(PCT)方式进入美国。这种情况下,对美国的申请可采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方式加快授权。PPH可以可以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加快审查程序;减少答复通知书的次数,缩短审查周期;降低专利申请成本和提高授权率。例如就申请费用而言,专利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要花费5200美元,而提交PPH请求最多可节省600美元,提出PPH请求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最多可节省2000美元。
美国专利局和许多国家的专利局,包括中国专利局都有PPH试点项目。该项目旨在对同族专利申请,要求各国专利局彼此承认对方的审查结果,从而减少工作量。通过PPH,申请人可依据其在首次申请受理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中被认定为可授权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在后续申请受理局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要求而无需缴纳额外费用。
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于2013年12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该项目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而不适用于临时专利申请、植物专利申请、设计专利申请等。
加速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加速审查程序,以加快某些申请的审查过程。加速审查适用于发明专利和设计专利申请。加速审查提供了一种快速获得专利的方式,具有较高的核准率。它与普通申请很大的不同在于申请人自己需要针对要递交的权利要求进行审前检索,递交审前检索报告,详细列明自己的检索途径、时间,还要列明检索的技术类别,关键字,关键字的组合办法以及检索结果。申请加速审查,申请人首先要递交加速审查请求并支付相应费用。其次,专利申请本身和后续审查过程中,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申请人要递交加速审查支持文件,分析检索结果。
加速审查的缺点是申请人需要做很多工作,例如审前检索、分析检索结果、准备加速审查支持文件等。加速审查的很多时间期限比常规审查都要短。例如如果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必须在1个月之内答复,该期限不可延长(常规审查中,期限一般是3个月,可延长到6个月)。若申请人未在1个月之内作出答复,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专利申请一般在12个月内得到是否授权的意见。
优先审查
优先审查程序于2011年9月26日生效。申请人通过多缴纳4000(大公司4000美元,规模较小的公司2000美元、个体发明家1000美元)美元官费,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在获准优先审查之日起12个月内得到最终处理。
优先审查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和植物专利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继续申请、分案申请、或继续审查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目前PCT美国国家阶段的申请暂不能参与优先审查程序,但美国专利局表示可能视该程序执行情况作出调整。并且,如果申请人用“旁路申请”( 根据美国专利法第365(C)条的继续申请) 的方式进入美国,则可以要求优先审查。通过巴黎公约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可以要求优先审查。
与加速审查程序相比,优先审查申请要求的材料要少很多,美国专利局每年可接受10000个优先审查申请。如果专利申请人在此之后修改申请使其超过4个独立权利要求或总计30个权利要求,或加入多重引用的从属权利要求,其将丧失优先审查资格。导致优先审查资格丧失的事件还包括:提出继续审查、申请人在答复审查员意见或专利局其他意见的时候请求延期等。根据美国专利局统计分析,从请求获批至发出一审意见书的平均时间为2个月,获得最终处理的平均时间为5.32个月。
根据这三种不同快速申请途径可以帮助我们节省时间和金钱,尤其是对于有些案件,美国专利商标局预计自进入美国国家阶段之日起60个月左右才可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来选择使用这三种专利快速申请通道。
据数据显示,自2011年起到2014年底,谷歌已经获得875项快速专利,这占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的6187项快速专利的14%。第二名是华为,它拥有147项快速专利。其它科技公司例如:LG电子72项、硅谷银行66项、领英(LinkedIn)35项、Limelight Networks34项、Insera Therapeutics和 United Technologies各33项、Research In Motion32项。
另外,美国专利申请中还可以提出临时申请案。需注意的是,临时申请案并不能要求另一申请的优先权。美国专利商标局并不会对临时申请案进行审查,并且自其申请日起12个月内如果没有提出“正式”申请,则临时申请过期。显而易见,临时申请案有其独有的优势,就像在上述第4点和第7点提到的那样,它可以为“正规”申请抢占一个优先权日,同时也能使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推迟一年计算。但另一方面,延迟专利保护期限的同时,专利的授权日也可能被延迟。
参考文献:
1.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bff2370102vm3s.html
2.http://blog.zhihuiya.com/252
3.Sandra P. Thompson. Industrial Biotechnology. February 2010, 6(1): 22-24.